残疾人联合会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并审核学费补贴数额,属于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权的行政行为。残疾人对其拒绝发放或核定补贴数额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
裁判规则
残疾人联合会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并审核学费补贴数额,属于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权的行政行为。残疾人对其拒绝发放补贴或核定的补贴数额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 《残疾人保障法》第37条
-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6条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第4条、第6条
- 《行政诉讼法》第2条
生活场景解读
残疾人参加残联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可以享受学费补贴,残联却拒绝发放或者把补贴数额算得明显偏低。残联发放补贴是受政府委托行使职权,不是给不给都行的恩惠。对残联的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