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历史遗留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引起的房地产纠纷,以及单位内部建房、分房引发的占房、腾房纠纷,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应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告知其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裁判规则
历史上落实政策、行政划拨调整、机构撤并分立以及单位内部盖房分房引发的房屋纠纷,不属于法院管辖,起诉了会被驳回,可以找有关部门按政策解决。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8号)
生活场景解读
房子的事如果是几十年前政策调整留下的,比如单位撤并后房子归谁、内部建房分房引发的占房腾房纠纷,法院一般不接。这类问题要走政策落实渠道,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而不是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