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根据政府授权征收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与相对人之间因征收决定发生的争议属于行政争议。相对人对征收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相对人既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征收机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裁判规则
有关部门根据政府授权征收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与相对人之间因征收处理决定发生的争议属于行政争议,相对人不服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征收部门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1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发生纠纷案件受理的答复意见》
生活场景解读
有关部门受政府委托向你收取排水设施使用费,你觉得收得没道理,对它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这不是平等的经济纠纷,而是行政争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你既不告也不交钱,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