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范围K0116

行政机关履行上级交办事项行为的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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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接受上级机关指令,根据行政管理职权办理交办事项,如制定赔偿款发放规则、核定发放对象和数额等,属于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其拒绝履行该交办事项,直接影响相对人财产权益的,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

裁判规则

行政机关接受上级机关指令,根据行政管理职权办理交办事项,如制定赔偿款发放规则、核定发放对象和数额等,属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其拒绝履行该交办事项,直接影响相对人财产权益的,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2条、第12条

生活场景解读

上级把一笔污染赔偿款的发放工作交给县政府和渔业部门,由他们定规则、核名单。你是受损养殖户,该发你的钱却不发。这是他们在履行交办事项时行使行政职权,直接影响你的财产权益,可以起诉要求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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