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K0601

确认类行政行为不具有执行力不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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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行政行为内容是规定作为或不作为义务时才需要执行;决定或确认某种法律关系的行政行为,如颁发证照、行政确认等,不具有执行力,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判规则

只有行政行为内容是规定作为或不作为义务时才需要执行;决定或确认某种法律关系的行政行为,如颁发证照、行政确认等,不具有执行力,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生活场景解读

不是每个行政决定都能拿去法院强制执行。只有那种命令你做什么、不做什么的行为才有执行内容。像发证、确认个关系这类,本身就把事定了,没有可执行的动作,行政机关来申请执行,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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