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法人送达行政法律文书的具体规则
2024-12-3-007-016
关键词:行政 行政确认 送达认定 起诉期限审查 认定工伤
法律文书的送达决定了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起算时点,是行政诉讼审查的重要内容。对行政文书送达法人的效力审查,应当结合法人送达地址和法人送达对象综合判断送达程序的有效性。法人注册地址具有公示效力,行政文书邮寄至法人注册地址,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相关事项的工作人员、收发室签收的,应当视为依法送达签收。行政机关仅根据第三方提供的法人地址,不与受送达法人进行核实,直接送达材料的,送达程序违法,通常不应当视为已经送达。但受送达法人主要负责人收到送达材料,并以回函等实际行为认可行政文书送达效力的,视为行政机关进行了有效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