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职工工作就餐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
2024-12-3-007-019
关键词:行政 行政确认 工伤保险待遇 工作时间 工作岗位合理延伸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1.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2.职工中午回宿舍就餐是正常的生理需求,可以视为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以及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此种情况下员工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