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 工伤 Q0185

陈某泽诉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给付抚恤金案

裁判要旨

——职工工亡后,通过胚胎移植技术出生的子女属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

2025-12-3-008-004

关键词:行政 行政给付 抚恤金 工亡职工 胚胎移植 遗腹子女 供养亲属范围

职工生前基于与配偶的共同意愿,通过合法医疗程序保存了冷冻胚胎,职工因工死亡后,其遗孀通过合法途径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所生的子女,属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应当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社保经办机构以职工工亡时子女尚为体外受精卵形态,不属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为由,拒绝支付抚恤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四、行政批复(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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