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有哪些责任风险?九类追责情形与自查清单|温州律师项若森

领域:公司法(含董监高责任)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实务文章 · 发布:2026-09-12 · 更新:2026-09-17
核心结论:温州律师项若森梳理新公司法下董监高的全部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与任职限制,并按身份、场景提供站内自查导航,帮董事监事高管十分钟定位自己的风险与对应精读。

一、这份责任全景怎么用

新公司法把董监高的责任写得更细、追得更远。这份全景的作用,是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自己的身份和眼前的事, 直接找到对应的责任类型与站内精读,不必从零检索。用法三步:

⚠️ 本页为法律常识普及,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适用以现行有效法规及生效裁判为准。

二、先确认:你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董监高」

「董监高」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称。需要特别注意三类容易被忽略的主体:

此外,财务负责人等属于高级管理人员范畴,同样受忠实勤勉义务约束。

三、当前全部法律责任:六类清单

第一类 · 对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类 · 对股东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类 · 对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类 · 连带责任

第五类 · 行政责任

第六类 · 刑事责任(常见罪名,是否构罪须个案判断)

另有 · 任职禁止与信用、行为限制

四、按身份自查:你是哪一类董监高

你的身份最该盯的风险站内精读 董事长 / 执行董事决议违法违章致损、对外担保越权、信息披露责任公司决议被撤销的提起条件与期限;违规担保董事赔偿 一般董事 / 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与决策注意义务、对第三人责任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与自我交易规制;新旧公司法对比:董监高责任变化 监事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履职责任、兼任与独立性限制公司监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则梳理;监事不履职责任 总经理 / 副总经理等高管忠实义务、离职后竞业、损害股东利益离职高管去了竞争对手那里,企业怎么合法追责?;高管忠实义务后果 财务负责人出资催缴、抽逃出资、违法分红、涉税责任抽逃出资的认定与法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董事责任 挂名 / 名义法定代表人限高与失信、涤除登记、越权担保AI 董事资格与监督义务及挂名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挂名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 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事实董事与影子董事连带(第180条第3款、第192条)新旧公司法对比:董监高责任变化;债权人能要求股东、董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清算义务人 / 清算组成员未及时清算赔偿、怠于履职(第232、238条)公司解散诉讼的受理条件;破产董监高追责

五、按场景自查:遇到这些事,看哪一篇

你眼前的事关键法律点站内精读 公司欠债,债权人来找我董事对债权人的责任、出资催缴、人格否认债权人能要求股东、董事连带担责吗?;公司欠债董事是否赔偿 我签了担保,公司说不算越权担保的合同效力与赔偿责任分离违规担保董事赔偿;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 关联交易被质疑不透明事前报告+决议+关联董事回避(第182、185条)忠实义务与自我交易规制;关联交易合规 公司解散、进入清算董事为清算义务人(第232条)公司解散诉讼的受理条件;破产董监高追责 我要辞任,辞了还有没有责任辞任后的残留责任、法定代表人一并辞去(第10条)董事辞职后责任 我收到限高或被列入失信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的限高与失信董事被强制执行;挂名法定代表人风险 公司用 AI 做决策出了事董事的 AI 监督义务与责任归属董事 AI 监督义务;AI 董事资格与责任 想弄清新公司法我多了哪些风险责任变化总览新公司法董监高风险;新旧公司法对比:董监高责任变化 小股东告我损害公司利益股东代表诉讼与责任认定小股东起诉损害公司利益高管;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想通过保险转移风险董监高责任险的保障与免责董监高责任险

六、履职风险防控清单

七、常见问题(温州·浙江)

以下问答仅作法律常识普及,不构成法律意见。

Q1:董监高当前一共有哪几类法律责任?

可归纳为六类:对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第188、125、51、211、226条等)、对股东的民事赔偿责任(第189、190条)、对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第191条)、连带责任(第53条抽逃出资、第192条影子董事、第232及238条清算)、行政责任(登记、证券、破产领域的行政处罚与市场禁入)、刑事责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此外还有第178条的任职禁止与前科限制,以及限高、失信等行为限制。

Q2:我只是挂名、不参与经营,还要担责吗?

挂名不影响责任认定:作为登记在册的法定代表人、董事,对外仍可能被追责、被限制高消费。若确未实际执行公司事务,可在具体案件中主张相应抗辩,但是否免责须个案判断。建议尽早梳理登记身份,必要时通过涤除登记等方式解除风险。

Q3:董事辞任或被免职后,之前的事情还会被追责吗?

辞任或免职不溯及既往:任期内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仍可能依第188条被追责。故离任时应做好交接、留痕与异议记载,降低后续争议风险。

Q4:董监高责任险能覆盖什么?

责任险通常赔付董监高因履职被索赔而发生的赔偿金与抗辩费用,但故意行为、欺诈、违法犯罪等往往被列为免责事项。责任险不能替代合规履职,具体保障范围以保单条款为准,投保前应审阅免责与除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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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内容说明:由项若森律师整理,基于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浙江省、温州市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开裁判规则与实务经验撰写,仅供普法与实务研讨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亦不构成委托代理关系。个案情况不同,请以正式法律意见及生效裁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