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东从公司借款长期不还,有税务风险吗?

领域:税法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FAQ

一、结论

个人股东从公司借款长期不还,可能被税务机关"视同分红"征收个人所得税,存在明确的税务风险。 核心不在于"借款"本身,而在于借款是否跨越纳税年度仍未归还、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 本页为法律常识普及,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适用以现行有效法规及生效裁判为准。

二、法律依据

三、情形分析

四、给当事人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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