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股东要连带吗?

领域:公司法(含董监高责任)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FAQ

一、结论

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不是由债权人来证明混同,而是股东必须自证"清白"。常见如个人与公司账户混用、公私不分,极易被推定混同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本页为法律常识普及,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适用以现行有效法规及生效裁判为准。

二、法律依据

三、主要风险情形 / 情形分析

四、给当事人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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