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和受理K0143

公司登记利害关系人的原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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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中的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对登记行为不服请求变更、撤销,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变更或撤销,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具备原告资格;该资格不以登记行为的直接相对人为限。

裁判规则

对公司登记事项有法律利益的人,认为登记机关的行为侵害自身权益的,可以起诉。这类利害关系人包括对股东、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有争议者,不必是申请书上的署名主体。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二十五条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关于登记救济的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工商局把公司股东从我改成了别人,我没收到任何通知,能告这个变更登记吗?能。作为公司登记的利害关系人,你有权起诉登记行为。别被”我不是登记申请人”挡住——登记直接动了你的股权,你就是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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