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或未提供监督检查记录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查阅权诉讼的原告应限于与申请查阅的档案材料具有利害关系的人;一般公众仅享有信息获取的程序性权利,不能据此单独提起行政诉讼。
裁判规则
主体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公开许可决定、未提供许可监督检查材料侵害其权益的,法院应受理。查阅权案件的原告,不限于行政许可的直接申请人——任何认为相关信息涉及自身合法权益、有权申请公开的人,都可以原告身份起诉。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第六十一条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隔壁公司申请了一个排污许可,我怀疑它排的污水影响我家,向环保局申请公开这个许可决定和监督检查记录,环保局不给,我能告吗?能。查阅权诉讼的原告不限于许可申请人——你认为这个信息涉及你的合法权益,申请公开被拒,就有原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