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和受理K0150

未确认继承权者以继承人身份起诉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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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未经依法确认之前,相关主体以继承人身份对行政机关扣押被继承人财产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不具有原告资格;应先通过继承法律关系的确认程序明确其主体地位,再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寻求救济。

裁判规则

在继承权未经过法定程序确认之前,作为继承人起诉行政机关查封被继承人财物的人,不具备原告资格。继承人身份必须先通过民事继承诉讼或其他法定程序确认;身份未明之前,其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径行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 《民法典》继承编关于继承权确认的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我爸去世了,公安局把我爸名下的车扣了,我作为他儿子能直接告公安局吗?不能。得先走民事继承确认,证明你是合法继承人。继承人身份没定下来之前,你跟这个扣车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是悬空的,法院不认。

先打继承官司,确认身份后再告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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