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和受理K0160

被限制自由公民委托近亲属起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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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被限制人身自由无法起诉时,委托近亲属代为起诉不属于原告资格转移。其被限制自由但仍能实施诉讼行为的,不得口头委托近亲属起诉;不能举证证明其可以亲自实施诉讼行为的,应受理近亲属依口头委托提起的诉讼,且须以该公民名义起诉。

裁判规则

一个人被关着出不了门,让家里人替他去法院告状的,属于诉讼代理而非原告资格转移。委托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但前提是被限制人确实无法亲自实施诉讼行为;如果行政机关拿不出证据证明被限制人还能自己写诉状,法院就得收下家里人口头转话来告的案子。近亲属必须以被限制人的名义起诉,不能用自己的名义。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委托代理的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人被拘留了,出不来,让老婆拿着自己写的便条去法院替自己告公安,法院收不收?收。人在里面写不了委托书,口头委托也认。但有个前提:公安得证明他在里面其实还能自己写状子,证明不了就得让他老婆来。

注意——老婆是以老公的名义告,不是以自己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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