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电信企业在国家尚未全面放开电信市场情况下,依国家授权承担急救电话开通等公共管理职能时,应视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与医疗机构之间形成行政管理关系。其拒绝履行开通急救电话法定职责的,相对人可以邮电企业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裁判规则
早年邮电局被法律当作授权单位来管通信事务的时候(如决定120急救电话开通、电信市场准入管理等),它干的事就算行政行为,对方不服能去法院打行政官司。邮电局不履行开通120急救电话等法定职责的,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关于邮电局授权组织地位的裁判规则。
生活场景解读
医院想开120急救中心,去邮电局申请开通电话线,邮电局拖着不给开。医院去法院告邮电局——这是民事纠纷还是行政官司?行政官司。邮电局在这件事上行使的是国家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不是普通生意往来,它不开通就是不履行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