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和受理K0179

委托行政许可诉讼中的第三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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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委托行政许可行为的,以委托行政机关为被告,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受委托行政机关以自己名义作出许可行为的,以其为被告,委托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行政许可委托只能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

裁判规则

告那种托别人发的许可证,发话托人的机关当被告,被托的单位坐第三人席。要是被托单位拿自己章发了证,就告被托单位,发话托人的坐第三人席。该来的第三人没来,程序上出了岔子,可能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委托许可的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A局委托B局发一个许可证,B局自己盖章发了。你不服——如果B局是以A局名义发的,告A局,B局当第三人;如果B局拿自己的章发的,告B局,A局当第三人。别把两个机关都搞混了。

更重要的是:法院漏了该参加的第三人,这个判决可能被二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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