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和受理K0187

错误告知期限时按有利于相对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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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告知的复议或起诉期限短于法定期限的,按法定期限计算;告知的期限长于法定期限的,按告知的期限计算。单行法律规定复议期限短于六十日的,按六十日计算;长于六十日的,按单行法律规定计算,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相对人诉权。

裁判规则

行政机关告知的复议或起诉期限短于法定期限的,按法定期限计算;告知的期限长于法定期限的,按告知的期限计算。单行法律规定复议期限短于六十日的按六十日,长于六十日的按单行法律规定,以保护相对人诉权。

法律依据

  •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收到处罚决定书,上面写着"15日内申请复议"。其实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是60日。你以为只有15天,过了20天才去申请,行政机关说你过期了。

法院会说:行政机关告知的期限短于法定的,按法定的60日算,你没过期。反过来,如果决定书上写"180日内可起诉",那也按180日算,因为不能让老百姓因为行政机关自己写错了而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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