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自由的时间不计入。法院应立案而不立案、又未出具书面裁定,导致当事人因上访、申诉耽误期限的,同样属于非自身原因,不计入起诉期间。
裁判规则
不属于起诉人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不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第四十三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1999年被公安局收容审查,2002年才放出来。出来后第三天你去告当年的收容审查决定。公安局说都过去三年了早过期了。
法院说:你被关着那几年不是你自己不想告,是人身自由被限制没法告,这几年不算,从你放出来那天起算,你没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