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和受理K0195

行政许可案件起诉期限的特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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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对办理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规定短于法定期限且符合高效便民原则的,可拘束行政机关,规定长于法定期限的无效。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许可期限按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裁判规则

行政许可案件起诉期限的计算,《行政许可法》与原司法解释规定不一致的以《行政许可法》为准;行政机关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许可办理期限内,起诉期限应合理扣除该期间;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起诉时机按不同许可类型分别判断。

法律依据

  •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第六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2023年3月1日向规划局申请办许可证,按法律规定20天内要答复。但规划局说这事要专家评审,评审花了30天,到5月20日还没给你任何答复。你6月1日去法院告。

规划局说从3月1日算20天早过期了。法院说:专家评审这30天不算在办理期限里,从扣除后期限届满那天起你才可以告,你没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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