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和受理K0202

案由难以确定时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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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范围或具体行政行为种类难以界定时,可作为例外酌情确定案由,如诉乡镇政府越权行政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在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时,可通过概括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方式确定案由。

裁判规则

行政管理范围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难以界定、案由难以确定的,可作为例外酌情确定案由,如起诉乡镇政府越权行为的可写"乡(镇)政府行政处理",不作为的可写"诉乡(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行政义务";不属于受案范围的,在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时通过概括原告诉讼请求确定案由。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法发〔2004〕2号)。

生活场景解读

乡镇政府干了一件事,你说不清它属于哪类行政行为,是许可还是处罚还是强制?法院也不纠结,直接写"乡政府行政处理"。你告它该管的事不管,就写"诉乡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由不是死套公式,实在归类不了就灵活写,别因为案由纠结耽误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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