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和受理K0203

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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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准许其他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应综合考量其行为能力、法定回避情形、是否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是否妨碍诉讼等因素,不得仅以曾受刑事处罚或不具有法律知识为由否定其代理资格。经审查认为不宜担任代理人的,应作出书面或口头决定并告知理由。

裁判规则

人民法院是否准许其他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应综合考虑该公民的行为能力、是否存在法定回避情形、是否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是否可能妨碍诉讼活动等因素,不能仅因其曾受刑事处罚或不具备法律知识就否定其代理资格;不准许的应书面或口头决定并告知理由,口头决定应记录在案。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 最高人民法院〔2011〕行他字第93号答复。

生活场景解读

你想让你表叔帮你打官司,表叔以前坐过牢,法院说不行。法院不能光凭"坐过牢"这一条就拒绝,得综合看:他脑子清楚吗?跟对方有没有亲戚关系会偏袒?会不会在法庭上闹事?如果都没有,就该准许。不准许的话法官得当面说清楚为什么,还得记在笔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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