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一律接收起诉状并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的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七日内仍不能判断的先予立案。起诉状内容或材料欠缺的,应一次性全面告知补正内容、材料和期限;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增设立案条件,不得以实体预判决定是否立案。
裁判规则
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起诉状、依法登记立案:能当场判断符合条件的当场立案;不能当场判断的7日内决定;7日内仍不能判断的先予立案;材料欠缺的一次性全面告知补正内容、材料和期限,补正后符合条件的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第一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递了起诉状到法院门口,不能让人家一句"我们研究研究"就把你打发了。材料齐、符合条件的当场就给你立案通知书;拿不准的最多7天内给个准话;7天还拿不准先把案立了再说。材料不全的,法官得一次把缺啥告诉你,不能今天让你补身份证、明天让你补合同、后天又说少个章,折腾你好几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