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院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在法庭调查中提出。不开庭审理的案件,可在裁判作出前或法院告知不开庭后适当时间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的,不予准许,并在裁判理由中说明。
裁判规则
公民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查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第二十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告公安局罚款违法,还想顺便说公安局依据的那个《XX局关于加强管理的通知》本身就违法、要求法院一起审。这个要求得在第一次开庭前就提出来,不能等到开完庭要宣判了才说"我还要审那个通知"。除非有正当理由(比如开庭时才第一次看到那个通知原文),可以在法庭调查阶段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