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和受理K0217

行政案件合并审理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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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法律对同一事实作出行为,相对人向同一法院起诉的;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相对人分别作出行为,相对人分别起诉的;诉讼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行为,原告向同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合并审理须属同一审判程序、同一法院管辖且具有关联性。

裁判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对同一事实作出行政行为、相对人向同一法院起诉;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人分别作出行政行为、分别向同一法院起诉;诉讼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行为、原告向同一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可以合并的其他情形。合并审理须属于同一审判程序、同一法院管辖、诉讼请求之间有行政法律关系上的联系,且能达到诉讼经济目的。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

生活场景解读

交通局扣了你的车,又因为你欠养路费罚你款。这两个事你可以分别告,也可以一起告到同一个法院。法院看两个事都在自己管辖、都是同一个事实、放一起审更省事,就合并成一个案子审。

但如果一个在一审、一个在二审,或者一个是行政、一个是民事,就不能硬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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