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关系人以作为公司登记基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应撤销为由对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可根据有效证据在行政诉讼中认定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对真实性以外的民事争议,告知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另行解决。
裁判规则
利害关系人以公司登记行为所依据的民事行为无效或应撤销为由对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对民事行为的真实性问题可在行政诉讼中根据有效证据直接认定;对涉及真实性以外的民事争议,应告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审理公司登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办〔2012〕62号)。
生活场景解读
有人冒充你签字把你登记成公司股东,你告工商局撤销登记。法院说:签字是不是你签的——这是事实问题,我在行政庭直接鉴定笔迹就能认定。但如果对方说"你们当初签的那个股东协议本身就是被胁迫签的"——这是合同效力问题,属于民事审判的地盘,你得去打个民事诉讼,行政庭不替你判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