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程序K0229

民事诉讼中对关联行政行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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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中遇到关联行政行为,应视专业性、诉讼时效和瑕疵程度分别处理:专业性不强且在起诉期限内的,可建议另行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行为存在重大明显瑕疵足以导致无效的,民事审判可直接判断其效力;一般瑕疵且仍在起诉期限内的,先解决行政行为合法性再处理民事争议。

裁判规则

民事诉讼中遇到关联行政行为,法院区分处理:该行政行为已经过行政判决确认的,直接作为事实依据;尚在起诉期限内或正在行政诉讼中的,中止民事诉讼等行政判决;超过起诉期限但作为认定事实主要证据的,从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三性角度进行证据审查,必要时建议当事人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打民事官司要求对方赔偿,对方拿出一张房产证说房子是他的。这张房产证是行政机关发的,民事庭怎么对待它?如果这张证已经被另一个行政判决确认过了,直接用。如果你还在行政起诉期内要告这张证,民事官司先停下来等行政官司打完。

如果你过了起诉期告不了了,民事庭自己把这张证当一份证据来审——它合不合法、真不真、跟案子有没有关系,民事庭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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