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优先于行政案件。只有当行政案件的审理必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时,才中止行政诉讼、优先审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审理不依赖刑事案件结论的,不适用刑事优先原则,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裁判规则
当刑事诉讼成为行政诉讼的附属问题时,并非一律刑事优先;只有行政案件的审判必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时,才中止行政案件、优先审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不依赖刑事案件结果的,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第五十一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打行政官司,对方说"这事已经有人因为这个被刑事立案了,先等刑事那边判完再说"。法院说:不是所有刑事案都能把行政官司卡住。只有行政官司必须等刑事判决结果才能下判的时候才停——比如刑事判决要认定你是不是犯罪,而行政官司正好要以这个认定为基础。
如果行政官司自己就能查清事实,那就接着审,不用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