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具有客观诉讼属性,法院可以在原告诉讼请求之外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但在相对人可以处分、行政机关享有一定裁量权的领域,应尊重原告诉愿,促使争议实质性解决。
裁判规则
行政诉讼实行合法性审查原则,法院可以超出原告诉讼请求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受原告诉讼请求的严格限制;但在原告可以处分自身权益、行政机关有裁量权的领域,应尊重原告意愿。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六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告公安局罚款五百,只要求撤销罚款。法院审着审着发现公安局整个处罚程序都违法——没给你陈述申辩的机会。法院可以直接判决撤销,哪怕你只说了五百块的事、没提程序问题。
因为行政诉讼审的是行政行为合不合法,不是"你要求什么我判什么"的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