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不准予撤诉,并不当然否定被告改变后行政行为的效力。被告改变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意思表示,原则上自作出之日生效;法院可通过变更诉讼客体,对改变后的行为一并进行司法审查,而非以不准撤诉裁定使其失效。
裁判规则
法院裁定不准撤诉,不等于被告改变后的行政行为当然无效。行政行为的效力由行政法规则判断,不以法院准许撤诉为生效条件。法院不准撤诉,只是意味着诉讼继续进行,法院可以通过变更诉讼客体,把改变后的新行为也纳入审查范围。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法院说不准你撤诉,行政机关那边新做的决定是不是就白做了?不是。行政机关自己有权做决定,法院不准你撤诉只是说这个官司还得继续打。但如果你说我现在要告新做的这个决定,法院也会把新决定一起审,不会让它逃过司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