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未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申请缓减免或申请未获批准,按自动撤诉处理后,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再次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用预交问题的,法院应予受理。按撤诉处理并非原告自愿处分,不影响其就原行政争议重新寻求救济。
裁判规则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在法定起诉期限内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超过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因诉讼费未预交按撤诉处理的,原告在指定期限内补交后可以再起诉。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因为没交诉讼费,案子被按撤诉处理了。没关系,只要还在法定起诉期限内,你把诉讼费补上重新起诉,法院还会受理。但如果你已经过了起诉期限,再想告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