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程序K0256

司法拘留措施的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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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决定可委托被拘留人所在地法院协助执行;哄闹冲击法庭等紧急情况下可先拘留后补办批准手续,院长认为不当的应立即解除。被拘留人认错悔改的可提前解除,报院长批准并交公安机关执行。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拘留不当的,应及时撤销纠正。

裁判规则

司法拘留只适用于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妨害诉讼的行为,如伪造证据、冲击法庭、殴打审判人员等。对行政机关不能适用司法拘留;对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个人妨害诉讼的,可以依法适用,但须经院长批准并制作决定书。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生活场景解读

法庭上有人大闹、伪造证据,法官可以决定拘留。但这个措施是针对具体的人,不是针对行政机关这个单位。行政机关本身不能被拘留,只能对它具体的工作人员个人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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