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程序K0261

对拒不到庭原告可适用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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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准许后,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原告试图通过退庭规避合法性审查的情形下,不按撤诉处理而缺席判决,更符合行政诉讼监督依法行政的目的。

裁判规则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不适用按撤诉处理情形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原告是必须到庭才能查明案件事实的,法院应当再次传唤,不能直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生活场景解读

原告没来开庭,法院不能一概按撤诉处理。如果这个案子必须原告本人到庭才能说清楚事实,法院会再传一次。但如果事实已经清楚、原告不来不影响审理,法院可以直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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