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一审法院无权就已系属于二审的案件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先予执行申请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并由二审法院作出;二审法院作出裁定后可交一审法院执行。
裁判规则
二审程序中当事人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的,由二审法院管辖。情况紧急的,二审法院可以自行裁定,也可以指令一审法院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生活场景解读
案子上诉到中院了,你在二审过程中才想起来要先予执行,那你找中院申请。中院可以自己处理,也可以让一审法院先出个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