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合议制审理的案件,开庭审理时合议庭全体成员必须共同参加,不得缺席、中途退庭或从事与庭审无关活动。成员未参加庭审或中途退庭,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纠正;拒不纠正的,当事人可要求休庭并记入笔录。庭前交换证据等辅助活动可由部分成员参加。
裁判规则
合议庭审理行政案件,全体审判人员必须共同参加庭审,不得由部分审判人员参加庭审、其他审判人员仅阅卷。这是庭审亲历性原则的要求。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行政案件合议庭有三个法官,开庭时三个人都得坐在审判席上,不能一个人开庭另外两个人在办公室看卷。因为判案是合议庭一起判的,没听庭审就没资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