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程序K0276

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列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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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裁定后各方均上诉的,上诉各方均为上诉人。部分当事人上诉的,与上诉人利益相对的未上诉方为被上诉人;利益一致的其他当事人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以利益是否相对作为区分被上诉人和其他当事人的标准,以准确体现二审诉讼法律关系。

裁判规则

二审行政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按原审地位列明:原审原告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为被上诉人;双方都上诉的,均列为上诉人;原审第三人依其上诉地位列明。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

生活场景解读

一审你是原告输了,上诉到中院,你叫上诉人,行政机关叫被上诉人。如果行政机关也上诉,那你们俩都是上诉人。不能到了二审就把身份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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