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程序K0298

错误受理或驳回起诉的二审再审处理

← 返回裁判观点库检索 行政法专题

一审作出实体判决后二审认为不应受理的,撤销一审判决同时可发回重审或径行驳回起诉。二审维持一审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撤销一审、二审裁定,指令一审受理;二审维持一审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撤销一、二审裁定,指令一审审理。

裁判规则

一审作出实体判决后二审认为不应受理的,撤销一审判决同时可发回重审或径行驳回起诉。二审维持一审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撤销一审、二审裁定,指令一审受理;二审维持一审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撤销一、二审裁定,指令一审审理。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九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起诉后一审不仅受理了还审了实体,二审一看这案子根本不该受理,就把一审判决撤了,要么打回重审要么直接驳回你的起诉。要是二审维持了一审不让你进门的裁定,结果这个维持本身错了,再审就得把一、二审裁定全撤,让一审收下你的案子。

同类观点

指令受理径行驳回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