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应在审理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上级法院提出延长申请;上级法院应在审限届满三日前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法院。需本院院长批准延长的,院长应在审限届满前批准。申请时应提交延审报告及延长审限呈批表。
裁判规则
行政案件应在审理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上级法院提出延长申请;上级法院应在审限届满三日前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法院。需本院院长批准延长的,院长应在审限届满前批准。申请时应提交延审报告及延长审限呈批表。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生活场景解读
法院想延期不能临时抱佛脚,得在审限到期前十天就打报告给上级;上级也得在到期前三天批完通知下来。要是本院院长就能批的,院长也得在到期前签完。所以你等判决时,法院内部这些时间点都是卡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