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 交通运输 Q0103

安徽某物流公司诉宁德霞浦海事处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裁判要旨

2024-01-3-007-001关键词:行政诉讼 责任认定 驳回起诉 可诉性 受案范围 水上交通事故裁判要旨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海事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就水上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后作出的一种技术性认定。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性质上属于后续行政、民事处理或诉讼的证据。后续诉讼中当事人依法可以对该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若有足以推翻责任认定结论的相反证据,法院将依法不予采信该事故责任认定书。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并未直接设立、变更、消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益,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交通运输 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 行政诉讼 温州律师项若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