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 交通运输 Q0113

杨某诉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案——超出相对人合理义务范畴的行政处罚决定,属缺乏充分事实依据,依法应予撤销

裁判要旨

2024-12-3-001-036关键词:行政 行政处罚 事实依据 相对人义务 交通管理裁判要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时,要求普通机动车驾驶人从专业角度判断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合法性、有效性,超出了相对人义务的合理范畴。对于有证据证明行政相对人对违章行为不存在主观过错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应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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