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3-020-002/行政/行政赔偿/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11.07/(2002)大行终字第98号/二审/入库日期:2024.02.22/修改日期:2024.02.23
人民法院不仅应当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且应当运用比例原则等规则对行政裁量的适当性予以审查。在公民生命权受到威胁的交通事故中,交通警察采取气焊割门的救助方式,一般情形下符合比例原则要求的适当性、必要性和均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