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温州律师项若森系统梳理最高人民法院2024-2025年发布的征收拆迁典型案例: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一批/第二批)、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最高法再审行政赔偿案。
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发布的典型案例,是征收维权的重要参考。本文系统梳理2024-2025年最高法发布的征收拆迁相关典型案例:①2024年10月《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一批)》赖某征收补偿协议案;②2024年10月《第二批》甲五金制品公司10宗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③2025年8月《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第一批)》某绿化公司违法强拆案;④(2024)最高法行再38号高某珍行政赔偿案。每个案例的裁判要旨、对被征收人的启示、如何运用案例维权。
问题一:最高法典型案例的法律效力和运用方法
典型案例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虽然不是法律或司法解释,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检索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办理案件应当进行类案检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是类案检索的重要来源;
- 统一裁判标准:典型案例反映了最高法的裁判倾向和司法政策,是各级法院类案检索和裁判说理的重要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9条: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指导性案例才具有"应当参照"的法定效力),有助于避免"同案不同判";
- 预判案件结果: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研究典型案例,了解最高法对类似问题的态度,预判自己案件的可能结果;
- 支持维权主张:被征收人可以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引用典型案例的裁判要旨,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何运用典型案例维权
运用最高法典型案例的方法
| 步骤 | 具体操作 | 注意事项 |
| 第一步:类案检索 | 在最高法官网、裁判文书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与自己案件事实相似的典型案例 | 关键词要精准,如"违法强拆 行政赔偿""征收补偿协议 继承""未登记建筑 补偿" |
| 第二步:比对事实 | 仔细比对典型案例的事实与自己案件的事实是否相似 | 不要生搬硬套,事实差异较大的案例参考价值有限 |
| 第三步:提炼裁判要旨 | 从典型案例中提炼出裁判规则和法律适用要点 | 裁判要旨要简洁、准确,能够直接支持自己的主张 |
| 第四步:引用案例 | 在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起诉状、代理意见中引用典型案例 | 注明案例名称、案号、裁判要旨,附上裁判文书 |
| 第五步:提交类案检索报告 | 可以向法院提交《类案检索报告》,系统梳理类似案例的裁判规则 | 报告要结构清晰,重点突出,不要堆砌案例 |
实务要点:律师在办理征收维权案件时,会进行系统的类案检索,运用最高法典型案例支持当事人主张。被征收人自己也可以通过最高法官网(www.court.gov.cn)的"典型案例"栏目,免费获取最新的典型案例。
问题二:2024年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一批)
案例:赖某诉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案例类型:征收补偿协议纠纷·继承·居住权
基本案情
赖某之母郭某芬与辛某为再婚夫妻,涉案房屋登记在郭某芬和辛某名下。2012年,郭某芬去世,但未留下遗嘱。人民法院于2017年作出民事判决,确认涉案房屋归赖某所有,但需辛某百年之后办理过户手续。后某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案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征收部门与辛某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但赖某认为自己是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征收补偿协议应当保障其合法权益,遂提起行政诉讼。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涉案协议中的被征收人为赖某;辛某对赖某所有的安置房享有居住权至其百年时止,赖某在办理安置房所有权证时一并办理辛某居住权登记手续。辛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考虑到辛某与赖某系继父女关系,且辛某年事已高,无其他住房,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
裁判要旨
- 被征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征收补偿协议中的权利义务;
- 对于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等继承人,法院可以在安置房上设立居住权,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益;
- 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应当保障所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仅与部分权利人签订协议而损害其他权利人的权益。
对被征收人的启示
①如果房屋存在继承纠纷或共有关系,应当在征收前明确产权,避免征收部门仅与部分权利人签订协议;②继承人应当主动向征收部门主张权利,提供继承证明材料,要求作为被征收人参与征收补偿协商;③对于年事已高、无其他住房的继承人,可以主张在安置房上设立居住权,保障基本居住权益;④如果征收部门已经与部分权利人签订协议,其他权利人可以起诉确认协议无效或撤销协议。
问题三:2024年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
案例:甲五金制品公司与乙经济联合社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系列案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案例类型: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系列案·整体性化解
基本案情
甲五金制品公司因土地征收补偿问题,与乙经济联合社产生纠纷,先后提起10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涉及土地征收补偿、行政强制、行政赔偿等多个法律关系。案件经过多年诉讼,矛盾不断激化,甲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化解过程
2024年,经法院与复议机关多次组织调解,甲五金制品公司最终同意由乙经济联合社向其支付8327460.08元补偿款及评估费用的和解方案,民事案件得以调解结案。以此为基础,甲五金制品公司自愿撤回全部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至此,10宗因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民事案件得到整体性、实质性化解。
裁判要旨
- 对于因同一征收项目引发的系列案件,法院和复议机关可以组织整体性调解,一揽子解决所有纠纷;
-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不仅要解决行政案件,还要解决背后的民事纠纷和补偿问题;
- 被征收人可以利用调解程序,争取合理的补偿,避免长期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对被征收人的启示
①如果因同一征收项目引发多个案件(复议、诉讼、民事等),可以向法院申请合并审理或组织调解,争取一揽子解决;②调解不是"认输",而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关键是补偿条件要合理;③在调解过程中,可以要求评估机构对房屋、土地、停产停业损失等进行客观评估,作为协商补偿的基础;④如果调解成功,应当签订书面调解协议,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避免口头承诺。
问题四:2025年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
案例:某绿化公司诉区政府强制拆除案
发布时间:2025年8月12日
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案例类型:违法强拆·行政强制·征收过程中的强制拆除
基本案情
某绿化公司的房屋和关联构筑物位于征收范围内。2022年6月10日,涉案房屋、关联构筑物被强制拆除。某绿化公司不服,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确认区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区政府不承认强制拆除行为由其实施。
裁判结果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虽然区政府不承认强制拆除行为由其实施,但涉案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区政府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实施拆除的其他行政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综合《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证据,应当推定区政府为强制拆除行为的实施主体。拆除行为没有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第1款的规定,一审判决确认区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区政府上诉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以相同理由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要旨
- 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区政府否认实施但不能证明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的,应当推定区政府为强制拆除行为的实施主体;
- 征收过程中的强制拆除,必须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不得自行强拆;
- 未签订补偿协议或未作出补偿决定就拆除房屋的,属于违法强拆,被征收人可以起诉确认违法并申请行政赔偿。
对被征收人的启示
①如果房屋被不明身份的人强拆,政府否认是其实施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推定规则要求政府承担责任;②强拆时要及时报警、录像取证,记录强拆人员、车辆、时间等信息;③即使政府否认强拆,只要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且政府不能证明是其他机关实施的,法院通常会推定政府是强拆主体;④确认强拆违法后,可以申请行政赔偿,赔偿标准不低于补偿标准。
问题五:最高法再审行政赔偿典型案例
案例:高某珍与河北省赵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案号:(2024)最高法行再38号
裁判日期:2024年5月30日
案例类型:违法强拆·行政赔偿·赔偿不低于补偿
裁判要旨
- 申请人的房屋被实施强制拆除,生效判决确认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申请人向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政府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 行政赔偿应当遵循"赔偿不低于补偿"的标准,填平再审申请人的损失;
- 赔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室内物品损失等。
对被征收人的启示
①违法强拆后的行政赔偿,标准不低于合法征收的补偿标准,被征收人不要因为房屋被拆就接受低价赔偿;②赔偿范围不仅包括房屋价值,还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室内物品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等;③申请行政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强拆行为之日起计算;④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或赔偿金额不合理,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案例分类汇总
2024-2025年最高法征收拆迁典型案例分类
| 案例类型 | 案例名称 | 核心裁判规则 |
| 征收补偿协议 | 赖某诉某市征收办补偿协议案 | 继承人可继承补偿协议权利,可设居住权 |
| 土地征收补偿 | 甲五金制品公司系列案 | 系列案可整体性调解,一揽子解决 |
| 违法强拆 | 某绿化公司诉区政府强拆案 | 征收范围内强拆推定政府为主体,自行强拆违法 |
| 行政赔偿 | 高某珍诉赵县政府赔偿案 | 赔偿不低于补偿,填平损失 |
附录A:典型案例来源
《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一批)》,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10月25日发布,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45951.html
《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10月30日发布,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46281.html
《规范涉企行政强制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高法发布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第一批)》,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8月12日发布,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73341.html
(2024)最高法行再38号高某珍与河北省赵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5月30日裁判。
本地化常见问题(温州·浙江)
以下问答仅作法律常识普及,不构成法律意见。
Q1:最高法发布的征收拆迁典型案例有什么用?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指导意义:①各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可以检索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9条: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指导性案例才具有“应当参照”的法定效力);②被征收人可以用典型案例支持自己的主张,在复议、诉讼中引用;③典型案例反映了最高法的裁判倾向和司法政策,可以预判案件结果。但典型案例不是法律,不能直接作为裁判依据,需要结合案件具体事实。
Q2:2024-2025年最高法发布了哪些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主要有三批:①2024年10月发布的《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一批)》,其中赖某诉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涉及征收补偿协议的继承和居住权问题;②2024年10月发布的《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甲五金制品公司案涉及10宗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整体性化解;③2025年8月发布的《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第一批)》,其中某绿化公司诉区政府强制拆除案涉及征收过程中的违法强拆。
Q3:违法强拆后的行政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最高法行再38号高某珍行政赔偿案中明确:①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生效判决确认强拆违法后,政府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②赔偿标准应当遵循"赔偿不低于补偿"的原则,填平再审申请人的损失;③赔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室内物品损失等。这一裁判规则与最高法此前的(2018)最高法行再113号等案件一脉相承。
Q4: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继承人可以主张权利吗?
可以。最高法2024年10月发布的赖某诉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中,法院确认:被征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征收补偿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对于继父母等有扶养关系的继承人,法院可以在安置房上设立居住权,保障其基本居住权益。这一案例体现了最高法在征收补偿协议纠纷中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居住权益的裁判倾向。
Q5:如何在自己的案件中运用最高法典型案例?
运用典型案例的方法:①类案检索,在裁判文书网、最高法官网搜索与自己案件事实相似的典型案例;②引用案例,在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起诉状、代理意见中引用典型案例的裁判要旨,支持自己的主张;③提交案例,可以向法院提交《类案检索报告》,附上典型案例的裁判文书和裁判要旨;④注意区分,典型案例的事实与自己案件的事实是否相似,不要生搬硬套。律师会在办案中进行类案检索,运用典型案例支持当事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