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K0390

行政案件审判依据与法律规范冲突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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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参照规章;参照规章时应对其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判断。具体应用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非正式法律渊源,不具有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经审查认为合法、有效、合理、适当的,可在认定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时承认其效力。

裁判规则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参照规章;参照规章时应对其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判断。具体应用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非正式法律渊源,不具有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经审查认为合法、有效、合理、适当的,可在认定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时承认其效力。规范冲突按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选择适用。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八条至第九十五条

生活场景解读

法院审行政案子,硬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只是“参照”,它得先看这规章合不合法。政府部门自己发的红头文件,法院没义务必须照办,但审查后觉得合理的,可以在判决里承认它。几个法打架,就按上位法、新法、特别法的顺序挑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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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审判依据参照规章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