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K0393

地下热水属性认定及法律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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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热水属于地热资源,兼具矿产资源与水资源双重属性,其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应适用矿产资源法律规范;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采地下热水办理登记时,应附具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未取得采矿权开采地热的,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裁判规则

地下热水属于地热资源,兼具矿产资源与水资源双重属性,其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应适用矿产资源法律规范;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采地下热水办理登记时,应附具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未取得采矿权开采地热的,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九条、第三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挖了口井抽出七十度的热水来洗澡赚钱,别以为这是地下水归水利局管。国家把它当矿,你得先去办采矿许可证,没办证就抽,归国土资源部门罚你。在城里抽,还得让水利和城建部门都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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