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与他人恶意串通共同违法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与他人违法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根据其违法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作用确定赔偿责任;被告已依法定程序履行审慎合理审查职责,因他人行为导致许可决定违法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规则
在行政许可等行政过程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恶意串通,共同侵害许可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根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在损害形成中所起作用,确定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连带或按份),不能让相对人独担损失。
法律依据
- 《国家赔偿法》关于行政赔偿范围的规定
- 《行政许可法》
生活场景解读
办证的官员跟申请人里应外合,把不该过的批了,害了你。这不是别人单方面坑你,官员也掺了一脚。你可以按他在里面使了多大坏,要求他承担连带或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点你得提前搞清楚,别到时候抓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