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的,以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若被权力机关撤销而无承受业务机关的,应以其上级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权不消灭。
裁判规则
原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又没有明确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的,赔偿义务应由撤销该机关的机关承担;没有撤销机关的,则由其上一级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确保受害人求偿渠道不因机构撤并而落空。
法律依据
- 《国家赔偿法》关于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该赔你的那个机关后来被撤了,找不到接手干活的单位了。你就找撤它的那个机关来赔;连撤它的都没有,你就往上找上一级单位,别让自己求偿无门。别图省事跳过去,真吃亏的时候再补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