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K0990

再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部分罪名改判无罪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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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撤销某一罪名非因情节显著轻微,而是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的,不属于国家免责情形,虽非全案无罪,对已执行的该罪名刑罚国家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规则

经再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生效判决中的部分罪名并改判该部分无罪的,对于因这部分被撤销罪名而实际执行了刑罚的羁押期间,国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赔偿责任,不能因其余罪名仍成立而一概不赔。

法律依据

  • 《国家赔偿法》关于再审无罪赔偿的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原判决好几项罪名,再审把其中几项以证据不足给推翻、改判无罪了。为这几项你白蹲的那段牢,国家得赔,你不能因为剩下的罪名还成立就放弃这部分主张。你提前把它弄明白,真到了庭上才不会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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