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K0995

人身权与财产权非同一机关侵害的由各侵权机关分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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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自由权与财产权是不同权利,人身自由受侵害并不必然导致财产权受侵害;错误逮捕限制人身自由的检察机关对财产未作处置的,仅就人身自由损害赔偿;实施扣押、处分财产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应作为财产损失部分的赔偿义务机关。

裁判规则

在同一案件中,侵犯人身权的行为与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是由不同机关分别实施的,赔偿义务机关也应分别确定:由实施侵权行为的各个机关,各自作为其职权范围内那部分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而不合并由某一机关统一负责。

法律依据

  • 《国家赔偿法》关于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你的自由被这家机关侵害了,钱又被那家机关动了。既然是两家分别干的坏事,你就分别找两家赔,不能指望一家把所有账都兜下来,分开告更稳。别图省事跳过去,真吃亏的时候再补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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