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K1014

已获原单位补发工资的不影响国家赔偿不得以单位补偿抵扣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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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与原单位为解决善后问题给予的补偿性质不同,二者不可相互替代或混淆;法院或赔偿委员会审查国家赔偿案件决定赔偿时,不得以赔偿请求人已获得原单位补发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为由拒绝赔偿,或在决定中扣除依法应得的赔偿金。

裁判规则

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即使其原工作单位已经为其补发了被羁押期间的工资,也不影响其依法向国家主张赔偿;原单位补发工资与国家赔偿属于不同性质的补偿,国家不得以已获单位补偿为由抵扣、折抵其应得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 《国家赔偿法》关于赔偿方式与不抵扣的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你被错关那段日子,单位好心帮你把工资补了。这跟国家赔偿是两码事,国家不能说单位都给你钱了就少赔或不赔,该多少还是多少,你放心要。别图省事跳过去,真吃亏的时候再补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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