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K1052

法院应在收到赔偿申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予受理决定十日内送达不服可向赔偿委员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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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赔偿请求人送达受理通知书,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还应向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送达相关文书;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十日内送达。

裁判规则

法院应在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请求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属赔偿委员会审理的,还应向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送达相关文书);不符合条件的,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在十日内送达请求人。

法律依据

  • 《国家赔偿法》关于赔偿案件立案与送达的规定

生活场景解读

法院七天内得拍板立不立案。立了,五天内通知你;不立,也得七天内出个不受理决定、十天内送到你手上。你不服这份不受理,可以再去找赔偿委员会,别干等着。

这点你可得上心,别因小失大、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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